《关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留学回国人员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时有……
1、申请人工作单位必须在留学生服务中心立户,并提供留学生落户北京相应指标;
2、在国内高校毕业后直接出国留学的人员,在国外学成后回国工作的;或者出国前已经办理了辞职、离职等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
3、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
4、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赴国(境)外进修、做访问学者满1年以上;
5、国外逗留时间满360天、回国时间不超过两年;
6、同时,符合上述四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应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应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